同等学力教育部

同等学力教育部

同等学力教育部工作职责

1.负责编制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招生简章、制定招生工作方案,做好招生宣传。

2.负责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资格审查、录取工作。

3.负责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缴费工作。

4.负责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招生数据分析。

5.负责同等学力人员日常管理和在册信息异动处理。

7.负责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公共课的教学工作。

8.协调学位点制订与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。

9.负责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论文评阅和学位申请工作,制发学位证书。

10.负责报送学位信息。

11.负责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的费用核销。

12.负责同等学力学位材料归档。

13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及临时工作任务。